NFT風潮吹進Z世代, 虛擬收藏品為何變搶手貨?

  • 2021-12-23

文章出處:https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64209/nft-gen-z

今年6月,一塊位於虛擬平台Decentraland上的土地,以91.3萬美元(約2,200萬元新台幣)價格賣出;同月,區塊鏈遊戲平台Axie Infinity上,9塊虛擬土地以888.25枚以太幣(約4,200萬元新台幣)售出。這一切,都跟2021年暴紅的NFT(Non-Fungible Token, 非同質化代幣)有關。

追求所有權證明,NFT已成當代文化現象

fungible的中文字義是「可取代、可互換」,因此所謂的fungible token(同質化代幣)就像是比特幣、以太幣等加密貨幣,每個人持有的幣並無不同,幣值也可以拆分成小數點。用新台幣來想也是類似概念,我們不會執著手上一定要拿到哪一張百元鈔、千元鈔,而這些紙鈔也都可以找零交易。

相對來說,non-fungible指的是不可分割、不可替代、獨一無二等特性,NFT也因此可被視為虛擬的所有權證明,是近年來掀起的「加密熱潮」(crypto craze) 中,話題性與炒作度兼具的加密貨幣(Cryptocurrency)。

奇點大學(Singularity University)首位台灣入學者、台北科技大學互動設計系專任助理教授葛如鈞這樣解讀NFT:就是把現實世界中的藝術品、商品或物質,原封不動地在數位世界中複製一份,NFT可以證明這些事物的價值,方便在經濟貿易中交易、流動。

今年3月,佳士得(Christie's)拍賣行將美國數位藝術家Beeple歷時5,000天不間斷的創作,拼貼成一幅巨型數位作品《每天:最初的5000天(Everydays: The First 5000 Days)》,最終以約6,930萬美元(約新台幣19.5億元)價格售出,是佳士得首件以NFT形式拍賣的「純數位藝術品」。

除此之外,台灣歌手周興哲、馬念先,Twitter創辦人傑克・多西(Jack Dorsey)、伊隆.馬斯克(Elon Musk)的女友格萊姆斯(Grimes)等名人,甚至是NBA、Gucci這類國際大品牌,也紛紛推出NFT作品,不是賣出高價,就是以驚人的速度銷售一空。

《華爾街日報》形容,NFT已經成為一種文化現象, 購買者追求的已經不只是藝術品或資產本身,背後的「所有權的證明」才是最珍貴的。

而就經濟層面來說,由於任何以數位形式發行的作品,在網路時代實在太容易被免費複製、傳播,因此NFT的興起,可以讓創作者獲得應有報酬。目前,國際上已有OpenSea、Nifty Gateway等知名NFT交易平台。其中,OpenSea早在2017年就進入市場,近年NFT熱潮爆發,也自然獲得許多用戶採用,今年7月,OpenSea才在B輪融資中籌集1億美元,公司估值高達15億美元。

成立於台灣的音樂NFT平台「Fansi」營運長葉向林分析,交易平台通常都會有「分潤機制」,除了首次交易的金額,之後每轉手一次,創作者可再分得約10%的成交價格,如果購買者在其他平台繼續轉賣(二級市場),創作者一樣可以分潤。

星展銀行則指出,NFT交易不需透過中間商,能讓買家和賣家從每筆交易中,獲得更大的利益與價值。

除了將現實生活的實體或虛擬的人事物製作成NFT進行交易之外,在區塊鏈技術之下,未來人們如同電影《銀翼殺手》、《一級玩家》的劇情一般,活在一個現實與虛擬空間並存的世界,或許並非遙不可及。

如今,已有許多基於以太坊技術的虛擬現實平台,人們可在這裡以NFT形式購買土地、房產,甚至開一間私人藝廊,展示你所有的NFT戰利品。

舉例來說,遊戲平台The Sandbox年初就賣出一筆價值280萬美元的虛擬土地,這跟一般遊戲玩家「課金」購買虛擬裝備的差別在於:NFT會記錄區塊鏈上的所有交易資料,玩家能「真正擁有」虛擬世界中的資產,不過這塊地的所有權,僅限於在購買土地的虛擬平台上,真實世界中並沒有一塊對應的真實土地。

「我可以想像未來會有虛擬建築!」多倫多一位藝術家克里斯塔・金(Krista Kim)在《紐約時報》報導中表示,戴上VR(虛擬實境)、AR(擴增實境)設備,就能邀請親朋好友線上聚會看展。當愈來愈多人在線上空間活動,玩家買虛擬土地除了可以過過當地主的乾癮,甚至可以出租給別人,舉辦如:NFT藝術品展覽會的活動,就連房屋外牆的空間,也可以出租供商人投放廣告,賺點零用錢。

從NFT1.0走進2.0,數位策展將成決勝關鍵

其實無論是販售數位音檔、圖片,不用透過區塊鏈技術,在現實世界多半也能完成,只是「NFT讓既有的交易模式加速、擴大、流動性變高。」葛如鈞表示。

以數位藝術家Beeple來說,過去他大多在社群平台Instagram上發表作品,這些作品雖然也可以透過數位方式銷售,但由於買方會疑慮,不知如何主張自己是特定數位作品的所有權人,交易量難免受限。有了NFT,就可以滿足人們真實擁有數位作品的渴望。

在作品的流動性方面,以前如果想出售一幅梵谷的真跡畫作,必須先規畫好出席哪些藝術拍賣會,透過這些第三方機構,贏得潛在買家信任,最終找到理想賣家,過程可能耗費數年。

當作品可以NFT形式交易,作品的所有資料都能在區塊鏈上公開查詢,任何時間也可將作品放上網銷售或下架,甚至能接觸到國外買家,交易速度大幅提升。

當作品可以NFT形式交易,作品的所有資料都能在區塊鏈上公開查詢,任何時間也可將作品放上網銷售或下架,甚至能接觸到國外買家,交易速度大幅提升。

不過,儘管NFT市場正高速起飛,卻也變動快速。葛如鈞認為,將一組好作品放上虛擬世界,就能賣出好價格的「NFT1.0」時代已經過去, 現在正進入「NFT2.0」時代,重心將轉移到「粉絲經營」上 ,發展出更有趣的行銷手法,以及與粉絲互動的方式。

作風神祕的數位藝術家PAK就是一例。2021年4月,蘇富比(Sotheby's)才在加密貨幣藝術平台Nifty Gateway,以1,680萬美元(約新台幣4.8億元)賣出他的NFT作品。幾乎就在同時間前後,PAK推出了一個NFT銷燬平台「burn.art」,任何NFT的持有者,只要將自己NFT到平台上以數位方式「銷毀(burn)」它,就能獲得名爲ASH(灰燼)的代幣,用於購買PAK的新作。特別的是,往後PAK的創作都只能用ASH幣買,藉此創造出高強度的社群互動。

葛如鈞指出,這是透過NFT延伸出來的「數位策展」概念,展出的不只是作品,而是與觀眾不間斷的互動體驗,「這就如同一場lifelong(終生)的展覽,身為收藏家,可以一直待在這座美術館中,不用出去。」

從PAK的例子可以看出,NFT營造的是一種增強版的「粉絲、社群經濟」,在分眾時代裡,不用怕題材冷門,只要有足夠的粉絲基礎就可以運轉起來,讓每個創作都能展現價值。

即使不是名人,也可以透過NFT形式發表作品,找到同好。沒有區塊鏈的技術背景、在台北從事數位行銷工作的黃小姐,最近就與藝術家友人合作,將剛過世的貴賓犬圖像製作成NFT,放到交易平台Opensea上販售(右圖)。她還希望可以幫助更多人,將過世的寵物上鏈,在數位世界中,永遠紀念所愛。

來源:侯俊偉攝影
「只要NFT的概念可以吸引某個群體,或相同想法的人,就能形成一個社群,甚至發行自己的代幣,打造經濟體內的經濟體。」葛如鈞說。

我們該如何看待NFT泡沫與風險?

眼看著NFT交易金額持續飆升,不免令人擔心這波熱潮是否正走向泡沫?

「有泡沫的機率很高,但是我反而怕泡沫不來,這表示它的吸引力還沒有大到讓人失去理智。」葛如鈞直言,泡沫遲早會來,不過泡沫破滅後,市場也會慢慢站穩腳步、逐步成長。現在我們能做的,就是做好健康的心理準備,加強對於NFT的了解。

就法律層面來看,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鍾典晏指出,過去加密貨幣最為人所詬病的就是沒有與實際物品連結(如同法幣背後連結黃金),這點也是NFT必須克服的。

舉個簡單的例子,如果要主張擁有台北市某塊土地,拿出土地權狀就能證明自己是所有權人,但是憑著一幅梵谷名畫的NFT,缺乏與實物的連結,要在法律上證明所有權,恐怕會有些疑慮。

此外,國外也曾傳出有人未經原創者同意,將音樂作品做成NFT販售。音樂NFT平台Fansi營運長葉向林坦言,NFT建構在區塊鏈上的資料雖然公開透明、無法竄改,卻沒有審查內容來源的機制。要解決這個問題,平台應該建立審查溯源的機制,從源頭就做好把關。

NFT浪潮的爆發,印證了實體與虛擬世界的界線逐漸模糊,對Z世代(指1990年代末~2010年出生的人)年輕人來說,購物與投資習慣逐漸變成在線上投資比特幣、購買喜歡歌手的NFT套組,並在社群平台、網路空間上炫耀。

或許,當這群網路原生世代有經濟能力後後,開什麼車、用什麼包將不再是重點,在數位世界中的身分與資產,反而更顯重要。